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发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2023年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卫妇幼出防便函(2024)4号),表扬2023年度项目成绩突出的省份、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获“2023年度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成绩突出实施机构”荣誉称号。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作为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的实施机构,积极开展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的宣传,认真落实出生缺陷救助工作,帮助出生缺陷患儿家庭减轻负担,让更多患儿和家庭及时受益。
从2016年启动“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以来,医院已完成201例遗传代谢病救助申请,救助金额103万元;完成9例功能性救助申请,救助金额4万元;完成5例结构性救助申请,救助金额8千元,有效减轻了经济困难患病家庭的医疗负担,促进疾病诊疗,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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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包含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在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实施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康复的满足要求的出生缺陷患儿均可以提出救助申请。
一、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及以下(未满19周岁均可)。
2、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功能性或结构性出生缺陷疾病,病种应与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病种一致。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任选其一)
4、在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二、申请救助的病种包括以下病种,如病种不在救助名单内,需交由复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
1、遗传代谢病救助病种
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
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第二次申请:自患儿首次救助完成日(含)起(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至第二次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和按序排队。
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含医疗机构开具的遗传代谢病特殊治疗食品)、康复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2、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病种
2021—2025年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
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后三次申请:每次提交的票据资料需是患儿申请上一次救助完成日(含)之后的,每次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排队救助。
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含医疗机构开具的遗传代谢病特殊治疗食品)、康复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3、先天性结构性畸形救助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医保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申请救助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咨询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人员,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730—8600676
地址: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门诊楼四楼 医学遗传科
撰稿:医学遗传科 朱静玲
一审:余丹
二审:王礼保
三审:黄绚